越南稅務總局自2020年起正式實施移轉訂價制度,並透過第132/2020/ND-CP號議定(第132號議定)、第20/2025/ND-CP號議定(第20號議定)強化對關聯交易的嚴格監管。其審查邏輯已從傳統的文件合規演進為針對獲利實質的深度剖析。
隨著大數據查核系統的完善,越南政府已將移轉訂價列為年度稅務稽查的重中之重。如果您在越南設有據點,現階段的合規不僅是選擇,更是企業生存的標配。
- 在越南設立製造或貿易公司之台商,且與境外母公司或關聯企業有交易或借貸往來。
- 年營收達一定規模(越南盾2千億元,約台幣2.4億元以上)。
- 長期虧損卻持續營運或利潤率異常偏低。
- 尚未建立轉讓定價報告。
- 已面臨或可能面臨稅務查核之企業。
對多數採集團化經營之台商子公司而言,其母公司持股比例通常已符合關聯方認定標準,因而構成關聯關係,並列入越南法規之適用範圍。
依第132號議定第18、19條規定,凡涉及關聯交易之企業,且年度總收入超過越南盾2千億元,應履行相關申報與文件準備義務,包括提交「移轉訂價揭露表」(Thông tin về quan hệ liên kết và giao dịch liên kết),並依規定備妥移轉訂價報告(Hồ sơ xác định giá giao dịch liên kết)。依第132號議定第5條、第20號議定第1條,關聯關係之認定為:
- 一方直接或間接持有另一方至少25%股本;
- 同一股東各自持有雙方至少25%股本;
- 或雙方在資本、管理或控制上存在依附關係等情形。
對多數採集團化經營之台商子公司而言,其母公司持股比例通常已符合關聯方認定標準,因而構成關聯關係,並納入越南法規之適用範圍。
一旦企業被越南稅務機關列為查核對象,通常須在短時間內提交完整之移轉訂價報告,以說明關聯交易之定價是否符合常規交易原則(nguyên tắc giao dịch độc lập)。依《稅捐管理法》第50條規定,違反關聯交易規定者,將被核定應納稅額。另依第125/2020/ND-CP號議定第16條規定,因申報錯誤導致漏繳稅款者或增加免稅、減稅、退稅金額之行為,處以漏報稅額或超額免、減、退稅額20%之罰鍰。
- 未事前建立移轉訂價文件,查核時無法即時提供。
- 利潤配置未符常規交易原則,遭稅局調整補稅。
- 跨境交易未整體規劃,產生雙重課稅風險。
- 查核期間時間壓縮,決策空間受限。
小額關聯交易竟變近十倍的稅務成本?
業主背景:2024年,某家位於平陽的台商工廠向台灣母公司採購價值約越南盾2.56億元的生產原料。
核心問題
母公司持股超過90%,兩者被認定為有關聯關係,且越南子公司的收入超過越南盾2千億元,除申報關聯關係與關聯交易外,應準備與保存移轉訂價報告。一旦存在關聯交易,得扣除的利息支出均受限制。
我們處理
專業編製移轉訂價報告,證明交易合規,同時審核利息支出限制。經查,有越南盾88億元的利息支出被剔除,估算追繳稅款及罰鍰總計越南盾23億元。
專案成果
在稅務機關公布查核決定前,除依法備妥移轉訂價報告外,已主動辦理更正申報並補繳企業所得稅,避免20%的罰鍰並降低滯納金。
許多在越南深耕的台商,營運初期多將精力聚焦於土地取得、產能擴充與設備建置,往往忽略隱形的法律風險—移轉訂價。當稅局來函時,若企業才急忙投入大量成本進行補充性準備,不僅成效大打折扣,更可能因文件的邏輯漏洞,引發稅局對企業整體經營模式的進一步疑慮,最終導致補稅風險大幅攀升。
面對日益嚴苛的專案稽查,企業若缺乏完善準備,將面臨巨大的財務與法律風險:
- 越南當地會計師事務所雖熟悉本國申報流程,缺乏對跨境集團整體交易架構的深度解讀;
- 移轉訂價涉及集團利潤配置與交易架構安排,在資訊透明度與商業機密保障上,部分企業無法全權委託當地顧問處理;
- 部分台灣小型會計師事務所資源有限,對越南移轉訂價制度與實務操作缺乏深入經驗。
針對上述移轉訂價的實務痛點,漢邦擁有以下獨家優勢:
專業越南籍財稅專員與台灣會計師團隊共同作業,精通兩地會計準則與商務文化,不僅消除語言障礙,更協助越南子公司與台灣母公司精準對接,讓合規解釋不再失真。
超越單一地區檔案,整合台灣CFC(受控外國公司) 制度與個人所得稅規範,為您量身打造跨國稅務架構的最佳平衡點。
採用國際一線數據庫,嚴格遵守第132號議定的規範,以科學化、高信賴度的數據模型,助您在面對稅局質疑時掌握絕對的抗辯主動權。
不僅「提供文件」,更承諾在稅務機關查核時,全程陪同企業進行說明與抗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