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投資規劃
與原產地制度分析
美國總統川普於今年7月2日宣布已與越南達成貿易協議,越南將對出口到美國的所有貨物支付20%的關稅,轉運貨物將支付40%關稅;其中,轉運貨物關稅被視為圍堵中國洗產地的措施。依據美國7月31日最新的行政命令,從8月7日起,台商前進東南亞的國家包括:印度是原有稅率疊加25%、越南疊加20%、菲律賓、泰國及印尼等3國是疊加19%等。台灣經濟部貿易署說明台灣的暫時性對等關稅為20%,但須在20%之外再加上該貨品原有的最惠國(MFN)稅率及任何反傾銷或反補貼稅,亦即台灣與越南暫時性對等關稅都是疊加20%。對出口到美國為主的台商企業究竟要回台灣生產加工?還是前進東南亞生產加工?相信台商正在比較各地投資環境優劣。
越南向美國證明加強圍堵中國洗產地的措施,已推出《第31號議定貨物原產地實施細則的修正草案》,相信越南與美國未來貿易談判會比其他國家更加順利,有機會再降低對等關稅。本課程設計為3小時專題培訓,其中1小時將由本公司輔導越南投資業務的法律專家,講解現在台灣稅法環境下的越南投資方式與稅負成本,以及分享代辦設立越南公司成功經驗;1.5小時將由本公司越南籍法律顧問專員,講解越南當地投資政策法令及最新原產地制度規定;最後0.5小時為Q&A互動,針對學員有興趣的越南投資問題進行現場解答。
不論您是台商企業的財務、稅務、會計、業務、採購主管,本課程都將幫助您在美國對等關稅環境下,瞭解越南投資的最新政策,確保企業規劃在全球市場持續穩健發展。
武垂玲專員(越南籍,政治大學法律所碩士)
研討地點:台北市民權東路3段142號16樓(漢邦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演講廳)